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俞凌、张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津0116执5464号
判决日期:2021-06-01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俞凌、张滨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20170.0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177835.04元,其中,申请执行款6120170.04元,执行费57665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345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判决日期
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