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113民初3950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699元,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天鲁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车楠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