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卫东与江苏城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291民初91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卫东与被告江苏城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焦安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后,原告赵卫东于2020年11月4日当庭撤回对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对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李文娟
人民陪审员马晓祥
人民陪审员王玲玉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丁梦雅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