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光明与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115民初3828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涂光明与被告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涂光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元,由原告涂光明自行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熊德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姚文勇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