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军与湖南林森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林森建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1027民初90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海军与被告湖南林森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林森建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原告刘海军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海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2951元,减半收取计1475.5元,由原告刘海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丁锦超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宋淑英
书记员郭兰芳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