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井陶与韩乃斌、唐山路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208民初1559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井陶与被告韩乃斌、唐山路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港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郭井陶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郭井陶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郭井陶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颖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赵海涛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