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树清与陈远昌、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1803民初2003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向树清与被告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陈远昌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向树清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向树清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3元(原告向树清已预交),由原告向树清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丁红霞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法官助理廖卓玲
书记员潘国恒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