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明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1)皖1802行初63号
判决日期:2021-05-31
法院: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桐城市明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宣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原告桐城市明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照原告桐城市明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冯晶蕊
人民陪审员徐应凤
人民陪审员高乐新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文静
判决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