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湘0105执保641号
判决日期:2021-05-29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60000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578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641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8481××××
判决日期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