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科鸿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21民初1941号
判决日期:2021-05-28
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科鸿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764元,由原告成都市金堂县鑫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福彪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刘治琼
判决日期
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