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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31-85072155
注册时间:1994-01-19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简介: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设计、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工程测绘;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城乡规划编制;水利水电、建筑、电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检测;工程监测;环境监测检测;水土保持监测;建设工程总承包;压力管道设计;安全技术防范;土地规划;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设备制造、材料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自有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自动化产品研制与生产;法律法规允许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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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定作合同纠纷、其他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13行保1号         判决日期:2021-05-28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止支付保函为《履约保函》项下1835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远景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裁定作出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独立保函欺诈纠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孙佳蓓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冯庆明 书记员盛晨曦
判决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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