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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超达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胜春
联系方式:0415-2250755
注册时间:2007-10-22
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金矿街道办事处金矿北路147号
简介: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竞信息科技,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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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尧与辽宁超达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624民初651号         判决日期:2021-05-28         法院: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忠尧诉被告辽宁超达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5月26日以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忠尧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0元,减半收取55元,原告已预交,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金光 审判员王晓琨* 审判员徐娜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于涵
判决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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