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61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利波
联系方式:0421-2815379
注册时间:1983-09-02
公司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1号
简介:
集中式供水;供水服务;房屋出租(不得违反政府规划);给水设备(含水表)、节水器材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朝阳市水务局、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1302执1090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1-05-28         法院: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朝阳市水务局与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中,本院裁定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达成的还款计划,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且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1)辽1302执10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于江 审判员席牧 审判员吴建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柳阳
判决日期
2021-05-2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