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飞与许元洪、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723民初496号
判决日期:2021-05-28
法院:康保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宇飞诉被告许元洪、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宇飞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70元,减半收取63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彭秋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郭漫飞
判决日期
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