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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2119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礼诚
联系方式:0830-5938805
注册时间:2012-04-06
公司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98号302、304、307办公室
简介:
对政府授权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对县政府授权的土地进行开发经营,对县政府委托的国有股权等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对县政府委托的其他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砂石开采、加工、销售(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提供中小企业金融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养老服务、老年人及残疾人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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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胡元红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川0623执79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27         法院: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胡元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623民初222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予履行。执行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胡元红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和金堂县有不动产登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胡元红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XXX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XXX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胡元红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XXX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金堂县不动产权第XXX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杨文太 审判员陈明荣 审判员孙将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肖李(代)
判决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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