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学民
联系方式:0517-87032387
注册时间:2015-11-11
公司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
简介: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营、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业务、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销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灌溉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4566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春荣、刘素梅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803民初4566号         判决日期:2021-05-27         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春荣、刘素梅、王春青、淮安小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戴加美、董孝林、王建明、王素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王春荣、刘素梅、王春青、淮安小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戴加美、董孝林、王建明、王素珍的银行存款575万元或查封其其他等额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王春荣、刘素梅、王春青、淮安小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戴加美、董孝林、王建明、王素珍的银行存款575万元或查封其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崔兆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陈祯
判决日期
2021-05-27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