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桑杰置业有限公司、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淮南市城乡建设局等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案号:(2021)皖04行赔初11号
判决日期:2021-05-27
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淮南桑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淮南市城乡建设局,第三人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淮南桑杰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南桑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德玉
审判员江峰
人民陪审员邓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刘舒婷
书记员王清艳
判决日期
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