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秀凯与汪芙功、康立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1181民初53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27
法院: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邢秀凯与被告汪芙功、康立锁、崔二岭、高有泰、山东庆烁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立案。原告邢秀凯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汪芙功、高有泰、山东庆烁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邢秀凯撤回对被告汪芙功、高有泰、山东庆烁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孙芳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杜湘祯
判决日期
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