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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凤云
联系方式:0793-2622522
注册时间:1996-11-21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兴旺国际建材城19号楼1301室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园林景观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雕塑设计、制作;公路养护服务;绿化养护管理;苗木、花卉盆景种植及销售;荒漠治理及生态建设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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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福、杜红梅等与宿州埇桥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302民初1427号         判决日期:2021-05-27         法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道福、杜红梅与被告宿州埇桥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大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人民政府、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石相村村民委员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原告张道福、杜红梅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张道福、杜红梅撤回起诉。 因生活困难案件受理费缓至案件执行缴纳,现原告张道福、杜红梅撤回起诉未至执行时,故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长史经一 人民陪审员李宗甫 人民陪审员武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刘乐
判决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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