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锋与北京云从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2民终7280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姜锋因与被上诉人北京云从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1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姜锋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姜锋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姜锋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员史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郝晓飞
书记员马双
判决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