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乌海市金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孙昊田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内03民终94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内蒙古长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乌海市金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孙昊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2020)内0302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内蒙古长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伟峰
审判员魏婕
审判员艾智杰
二Ο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何星
书记员王少月
判决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