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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花宝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震宇
联系方式:0757-83398339
注册时间:2018-12-28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三座1510室之一(住所申报)
简介:
对文化、演艺、教育及幼儿托育企业项目投资,教育项目管理和开发;教育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服务;文化交流传播,组织、策划文化体育艺术交流活动;艺术培训;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展会展览服务;旅游项目咨询服务;互联网产品开发及运营;电子商务贸易;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贸易;儿童用品、玩具、儿童游乐设施和服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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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花宝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赖世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粤0604执保1683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佛山市花宝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赖世英、史震宇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1)粤0604民初13588号],申请人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赖世英、史震宇的银行存款15908051.24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广东富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赖世英、史震宇的银行存款15908051.24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花宝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阮惠雄 审判员欧阳云 审判员李咏梅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何嘉星
判决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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