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志金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郊区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1002民初1198号
判决日期:2021-05-26
法院: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纪志金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郊区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原告纪志金于2021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纪志金撤诉。
案件受理费8790元,减半收取计4395元,由原告纪志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郑建仿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宋文鹰
判决日期
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