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与何显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2072民初2493号
判决日期:2021-05-26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福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原告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76元,减半收取计338元,由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朱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胡冬娴
判决日期
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