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宁夏春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502民初4722号
判决日期:2021-05-26
法院: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某与被告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宁夏春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曾某、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郭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032元,减半收取计1516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郭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王小勇
审判员何三霞
人民陪审员高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沈丽丽
判决日期
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