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京02执67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25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1)京长安执字第163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2021年5月12日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综上
判决结果
终结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1)京长安执字第163号执行证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硕
审判员卜晓飞
审判员苏向京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高春晖
书记员杨康华
判决日期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