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彬、东营海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广珍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502执80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5-25
法院: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2020)鲁0502民初516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陈广珍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产权证号: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02426号)、1402(产权证号: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02420号)、位于东营市东营区(产权证号: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31348号)的房产三套。
二、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隋连成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邢帆
判决日期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