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忠高与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07民初10130号
判决日期:2021-05-24
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忠高与被告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被告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原告唐忠高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唐忠高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车小娇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越
判决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