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与刘文武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723民初986号
判决日期:2021-05-24
法院: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文武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原告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6元,减半收取计68元,由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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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吴文清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徐雪
判决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