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灵川县鼎盛住宅烟道有限公司与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0323民初1109号
判决日期:2021-05-24
法院:灵川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桂林灵川县鼎盛住宅烟道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本院于2021年4月18日立案受理。原告桂林灵川县鼎盛住宅烟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桂林灵川县鼎盛住宅烟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桂林灵川县鼎盛住宅烟道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苏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廖蔚霞
书记员赵原健
判决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