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豪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205民初479号
判决日期:2021-05-24
法院: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河南锦豪实业有限公司诉河南金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3月24日向本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金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1860000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出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金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1860000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裴蓓
审判员李柏青
人民陪审员马政婷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司红伟
书记员张慧
判决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