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成与安图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朴昌男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2426民初20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安图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新成与被告安图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杨新成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杨新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全部返还给原告杨新成
合议庭
审判员陈帅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全美燕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