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亮与李云兵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1321民初376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学亮与被告李云兵、第三人华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因双方当事人庭外达成和解,原告李学亮于2021年2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学亮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原告李学亮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效阳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法官助理刘馥烁
书记员姜玥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