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571-86667859
注册时间:1999-10-24
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2号楼23-25层
简介:
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交通设施维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电气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展开
夏延栋、夏元和等与王树伟、淮安市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91民初1369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夏延栋、夏元和、夏林波与被告王树伟、淮安市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夏延栋、夏元和、夏林波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王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苏雅丽
判决日期
2021-04-26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