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路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6执2778号
判决日期:2021-04-16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江西中路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津0116民初336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吴晗英
审判员权普庆
审判员孔立虎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法官助理邵学谦
书记员董辉
判决日期
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