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特电子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109民初1677号
判决日期:2021-05-21
法院: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康特电子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成都康特电子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成都康特电子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71元由原告成都康特电子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邢娟娟
判决日期
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