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捷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91民初2832号
判决日期:2021-04-08
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裁定理由:原告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捷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原告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告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自由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该行为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其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诉讼费负担:案件受理费5100元,由原告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审判员余存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易亚楠
判决日期
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