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黄长洪与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07民初709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长洪与被告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受理。审理中,原告黄长洪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长洪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5元,由原告黄长洪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法官助理林静宜
书记员许盛泽
判决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