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刘晓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113民初1519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晓红、第三人哈尔滨市双城区青岭乡青岭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哈尔滨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吕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李翔宇
判决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