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环境卫生集团有限公司与孙永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02民初5215号
判决日期:2021-05-20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临沂环境卫生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永国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临沂环境卫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临沂环境卫生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临沂环境卫生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董晓庆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李秀爱
判决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