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汇银十八潭生态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0922民初561号
判决日期:2021-05-19
法院: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北汇银十八潭生态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李科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法官助理曹凤钦
书记员乐洋
判决日期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