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关岭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民终1278号
判决日期:2021-05-18
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关岭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安顺盘龙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4民初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4民初11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关岭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3660.00元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彭强
审判员邹慧
审判员李道鸿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田甜
判决日期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