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孝武、唐基明等与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581民初1255号
判决日期:2021-05-18
法院: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基明、周孝武、熊文亮与被告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茅坪农贸市场项目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原告唐基明、周孝武、熊文亮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以遗漏当事人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茅坪农贸市场项目部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唐基明、周孝武、熊文亮撤回对被告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茅坪农贸市场项目部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7135元,减半收取3567.5元,由原告唐基明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肖湘杰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周茜
代理书记员李洁露
判决日期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