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东林与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81民初5967号
判决日期:2021-05-18
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管东林与被申请人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江苏金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万元,或查封、扣押与此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倪雨婷
判决日期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