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9张娜与昆山市金三角经贸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镇昆华通讯器材店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83民初6469号
判决日期:2021-05-18
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责任人:张庆红,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娜与被告昆山市金三角经贸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镇昆华通讯器材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且未交纳诉讼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鲍丽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玉婷
判决日期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