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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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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太平
联系方式:0391-2103933
注册时间:2016-01-28
公司地址: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产业园区
简介:
独资举办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合作举办学校;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教育文化用品、文具;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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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沁阳市永威学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津03执660号         判决日期:2021-05-18         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20年11月16日,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沁阳市永威学校、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太平、任玉良、邢爱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5858475.86元,执行费人民币93258元。2020年11月20日,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2021年4月29日,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对被执行人沁阳市永威学校、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太平、任玉良、邢爱红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委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任太平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号楼××层××的不动产,委托沁阳市人民法院查询了被执行人邢爱红在沁阳市的不动产登记情况。 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执行过程中,扣划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4346074元,扣除执行费人民币93258元后,发还申请执行人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执行款人民币4252816元。 2021年2月2日,申请执行人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确认各被执行人已在案件执行期间自动履行人民币65万元。 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再次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以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马晓瀛 审判员马家树 审判员张建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何治良
判决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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