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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维军
联系方式:0516-89708777
注册时间:2010-06-09
公司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科技创业园
简介:
房屋工程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铁路、道路、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市政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城市绿地工程施工,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电气安装,电力工程施工,电子工程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节能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体育场馆建筑,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安装,钢材、建材、五金、交电销售,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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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22执保376号         判决日期:2021-05-17         法院: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1)苏0322民初2655号】中,申请人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162510.4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单保函(保单号:XXX)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162510.4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林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刘彤
判决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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