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宗保与陈光兴、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521民初756号
判决日期:2021-05-17
法院:当涂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濮宗保与被告陈光兴、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马钢利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濮宗保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濮宗保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濮宗保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运武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庆
判决日期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