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扬州市恒久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黄乃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084民初650号
判决日期:2021-05-16
法院: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扬州市恒久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乃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扬州市恒久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玲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朱珠
书记员薛燕
判决日期
202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