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平、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民终1290号
判决日期:2021-02-28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马兆平因与被上诉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204民初83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马兆平于2021年2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马兆平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马兆平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曾国救
审判员林荣峰
审判员苏娓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牛超群
判决日期
2021-02-28